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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布局商標申請以達到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
2018-07-06
【商標狂人網最新消息】提早布局商標申請以達到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
智慧財產權包含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積體電路等無體財產權。一般大眾容易將專利權與商標權混淆,依據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兩者都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例如創造一種新技術,可以申請專利保護技術;至於註冊商標,則是為了消費者認識讓商標進而行銷產品的品牌。
由於目前商標的使用並未強制規定必須註冊才能使用商標,然而商標在沒有取得註冊的情況下使用,如果一旦發生被侵權商標的情,則難以主張權利來保護商標。
 
因此企業朝向永續經營的方針下,對於提出商標應注意以下幾點:
1. 申請前
商標名稱或圖樣的命名和構圖,不要與他人相同或近似,以免增加不必要的困擾。在提出申請前,可先檢索欲申請的商標是否已有申請在先或已獲准註冊商標早於欲申請的商標,以避免商標申請時日後被核駁。
 
2. 申請時
商標申請採先申請及屬地保護原則。目前商標申請是依據國際尼斯分類提出申請,共計有45大類,申請人可依企業所屬類別提出申請保護。不過目前多數國家的商標申請是以一類別收費為基準,所以申請類別愈多費用越高,這部分可以由申請人評估考慮。此外商標既採屬地保護原則,因此商標申請的保護地域應著重在商標製造地和銷售地,以達到有效保護。
據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表示,商標註冊不應等到要營業或產品上市才來申請,而是要提前布局完備再對外宣布,避免遭他人搶先註冊;而且,商標布局要善用優先權制度,例如若先在台灣申請商標,六個月內於WTO(世貿組織)等其他會員國申請商標註冊時,可以台灣的第一次申請日做為優先權日,使在其他國家的申請日維持在第一次申請的優先地位。
 
3. 申請後
商標申請後必須依同一性原則持續性使用註冊商標,商標權人如有連續三年未予使用註冊商標的情形經他人提出廢止請求時,則該註冊商標有被廢止權利的可能性。商標權利的維護,不僅僅是繳納申請費用外,必須要加以合法的使用,才可以維持其有效性。
在智能手機普及之下,人手一機隨時隨地都可以消費,企業如何能讓自己的品牌能見度可以大大提升,除了行銷廣告不遺餘力之外,也該對企業品牌的保護多付出一份心力,讓經營得以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