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小S代言iROO冒出近似商標 夢多代言AROO商標侵權判賠250萬
2023-03-16


#NEWS

小S代言iROO冒出近似商標 夢多代言AROO商標侵權判賠250

 

觀點*商標申請後自行變換註冊商標圖樣而與他人註冊商標構成混淆誤認之近似情形,係指商標權人就註冊商標本體之文字、圖形、色彩等加以變化或添加其他文字、圖形,使得實際使用之商標與其註冊商標不同」可能因此造成「註冊商標被廢止」及「商標侵權」


健身服飾被訴商標相似知名女裝
藝人小S曾代言的台灣女裝品牌iROO,近日提告日籍藝人夢多代言的台灣機能健身服飾品牌AROO,商標外觀與iROO近似,造成消費者混淆,智財法院認為iROO在消費市場有一定能見度,偉溢公司使用AROO商標確實侵害iROO品牌商衣洛公司權益,判偉溢公司不得在服飾商品、服務與廣告繼續使用「AROO」4字,並須註銷官網的AROO網域名稱,還得賠償衣洛公司250萬元。可上訴。

偉溢公司註冊AROO商標含圖

偉溢公司成立於2011年,主攻機能健身服裝,號稱「專為健人打造」,2018年9月起使用「AROO」字樣行銷,隔年註冊的商標,是在「AR」與「OO」中間,或「AROO」4字最前端,各加上1個斯巴達頭盔圖樣,但官網網域、購物網站開設賣場或銷售服飾商品上,仍常直接用「AROO」4字,而構成「商標申請後自行變換註冊商標圖樣而與他人註冊商標構成混淆誤認之近似情形。」

 

依洛提告自稱iROO是消費者熟悉的「著名商標」

iROO商標在2000年註冊,順應潮流推出機能材質服飾,有實體店面和官網平台,曾找藝人小S代言。

依洛提告自稱iROO是消費者熟悉的「著名商標」,在國內與新加坡有多間門市,並經營線上購物、臉書與Instagram及Youtube等社群平台,也和知名藝人、網紅合作,是多項賽事官方供應商或合作商,偉溢使用「AROO」4字外觀和iROO近似,甚至有顧客來依洛問偉溢的商品,可見已因近似而產生混淆,商標識別性有遭減損之虞。

 

法官指出  iROO雖不算《商標法》「著名商標」 在消費市場仍有一定能見度

偉溢若繼續使用「AROO」4字行銷,易讓消費者誤認雙方商品是同一來源,何況偉溢註冊的商標有頭盔圖案、具有識別性,因此判決偉溢不得在服飾商品、類似商品或服務與廣告、網路名稱,繼續使用「AROO」4字或相同、近似「iROO」字樣行銷,並應註銷「aroo.com.tw」的網域名稱登記。

此外,法官認為偉溢公司,應負侵權賠償責任,依偉溢官網商品標價計算每件單價829元,共賣出316萬餘元,遠低於依洛求償數字,判偉溢公司與陳姓負責人連帶賠償依洛250萬元,可上訴。


#商標狂人  #小S #夢多 #代言 # AROO #iROO #偉溢 #依洛 #商標 #侵權 #商標申請 #著名商標 #商標註冊 #品牌 #LOGO #商標法 #識別性 #藝人 #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