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狂人最新消息】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發佈通知,就加強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件辦理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原則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權權屬糾紛,應當在2個月內結案。
據介紹,通知從嚴格立案、快速調解、及時溝通、主動公開、監督指導五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通知提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積極發揮專業優勢,按照依法、自願、方便當事人的原則,儘快促成達成調解協議。對於經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案件,應以撤案方式結案並發出專利糾紛調解案件終止調解通知書。原則上,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權權屬糾紛,應當在2個月內結案。案件特別複雜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人批准。經批准延長的期限,最多不超過1個月。
通知強調,對於涉案專利因權屬糾紛請求中止相關審查程式的案件,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在向當事人發出中止程式請求審批通知書時,應當將相關資訊告知受理該權屬糾紛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於結案5日內將相關執法文書送交至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以便及時結束中止程式。
通知還提出,為提高執法辦案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利害關係人及時瞭解相關案件辦理情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件,應當在結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主動公開相關資訊,公開內容僅限於案由、案號、立案日期、雙方當事人名稱、結案方式(達成調解協定或撤案)及結案日期,不得公開調解內容和調解材料。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主要通過本單位官方網站,以及公告欄、報刊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予以公開。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要求,有效規範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積極營造規範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資料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